重阳宴饮,敬老传“燕赵”
发布时间:2017-11-09 08:19:20
重阳宴饮,敬老传“燕赵”
农历九月初九是重阳节,二九相重,故称为“重九”。汉中叶以后的儒家阴阳观,有六阴九阳之说,九是阳数,固重九亦叫“重阳”。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近年来,人们对老人的推重,故此节日又被称为老人节。
为了弘扬敬老爱老的精神,宣扬企业“创新、专注、卓越、感恩”的企业精神,燕赵企业集团在重阳节当天宴请公司60岁以上的专家顾问老师们,和他们一起度过中国这一传统节日。
宴会开始前,集团董事长陈宝峰先生代表燕赵企业集团,感谢各位专家顾问老师一直以来的付出和帮助,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将感恩之心、敬重之意在燕赵企业内部弘扬开来。
宴会上,各位专家顾问老师分别发言讲话。燕赵企业集团资深顾问贺中先生对晚辈寄语,希望燕赵企业集团的年轻一辈,努力工作,多学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更要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用优秀的业绩回馈公司,回馈家庭。
当晚,专门为宴会改编创作了一首诗朗诵《有一种幸福叫“家有一老”》,动情的朗诵,更是将宴会气氛推向高潮。
整场宴会气氛热烈,燕赵企业集团董事长陈宝峰先生表示,敬老爱老不仅是节日时的口号,更是燕赵企业集团内部的精神,借助节日的契机,弘扬传统文化,重温企业精神,对于整合团队,提高企业战斗力,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拓展阅读:
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
草案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在保障老年人财产方面,草案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草案对家庭养老作出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以居家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人对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给予医疗和照料的义务,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老年监护制度。
此外,草案对现行法关于家庭成员纠纷处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法律责任的条款作出修改完善。
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